1050423 ~福安之愛~

 (一)案主(40歲)案主離異後獨自扶養二名兒女,是家中的經濟來源,賺取微薄收入養家活口,案主兒子在二年前不幸發生嚴重車禍,導致行動不便需要有人照顧,案主女兒現在某飯店打工,學雜費自行負擔,案主原是中低收入戶,因兒子車禍有學生保險理賠/20萬,所以被取消資格,案主目前没有工作,必須照顧嚴重車禍的兒子,還要往反醫院跑,房租/水電/生活費壓得案主喘不過氣,懇請貴單位申予援手,經里長查證後,案主確實生活很困苦,由本會范錦明副執行長、志工團員李振榮、志工團員柯佳仁、詹聖建志工、侯逸柔幹事到場關心了解並致贈慰問金及物資乙份。

(二)案主(54歲)案主與母親,女兒同住是低收入戶,案主弟弟雖與哥哥住同住,但戶籍遷至友人家,案主因必需照顧中風臥病在床的母親,以及中風行動不便腳截肢的弟弟,所以無法工作,案主目前依靠低收入戶及母親殘障補助津貼度日,案主生活面臨困境時會跟親戚朋友借款,來維持家裡生活開銷,經與里長電訪後表示案主狀況確實如上所述. 由本會范錦明副執行長、志工團員李振榮、志工團員柯佳仁、詹聖建志工、侯逸柔幹事到場關心了解並致贈物資乙份。

(三)案主(64歲)案主有全身性紅斑性狼瘡,35歲發病至今仍吃藥控制,長期失眠會忘東忘西及恍神無法自行外出,32年前車禍脊椎第12節受傷常酸痛無法工作,靠政府的低收補助過日,案主育有三名兒女皆離異,案主大兒在楠梓工作租屋在外,很少回來,案主小兒104/2剛出獄,與朋友租屋在台南,目前失業無工作,案主與得大腸疽的女兒及三個孫子同住互相照料,一孫子目前服兵役中,案主租屋處由大兒子和女兒一同分擔,經與里長電訪後表示案主狀況確實如上所述,由本會范錦明副執行長、志工團員李振榮、志工團員柯佳仁、詹聖建志工、侯逸柔幹事到場關心了解並致贈物資乙份。

(四)案主(64歲)此案是由<過溝派出所吳庸嘉警員>轉介過來的案子.案主因天色昏暗騎自行車不慎摔入大水溝,造成頭部重創要立即開刀,現已出院須暫時住護理之家,案主積欠醫療及看護費,在台南柳營奇美醫院社工協助下暫時支付看護費18,000元,案主哥哥為低收入戶,患有大腸癌三期,案主弟弟患有肛門及直腸膿瘍,糖尿病,高血壓,長期須由人照顧,案主弟弟每月8,000看護費用慈濟功德會協助支付,案主現承租三合院3,000/月,家中已斷炊,經濟拮据,家中已無積蓄,無法負擔生活開支及積欠龐大醫療費用,經與里長電訪後表示案主狀況確實如上所述,由本會范錦明副執行長、志工團員李振榮、志工團員柯佳仁、詹聖建志工、侯逸柔幹事到場關心了解並致贈慰問金及物資乙份。